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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买卖]版区新规则

 

 

 

 

为了规范二手版区信息发布行为,CA001对在本区发布信息做出以下规定:

1、 本版区严禁发布假货、高仿商品,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2、 本版区仅为广大网友提供信息发布平台,CA001不承担证实网友所发信息真实性的义务,需要网友交易前自行商谈进行甄别,CA001不对交易纠纷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在本区发布的信息要求严格按照填写规范录入,价格必须填写,提供给浏览者详细了解商品信息;

4、 为了避免重复信息和更好地维护信息有效性,在本版区内,系统将按照每个主题帖扣除发帖人20个论坛交易币,论坛交易币不足的会员将限制发帖,会员可以通过在技术交流版块参与技术问题讨论赢取交易币或者通过缴费充值购买论坛交易币;[在线充值] [积分兑换]  [查看传统的汇款方式]

 

即日起到2008年12月31日止,每发一个主题只扣除10个交易币

5、 在本版区回复不扣除交易币和积分,但是在回帖中如出现广告信息以及辱骂、恶意攻击、反动、不符实际等言论被版主管理删除将扣除相应的交易币;

6、网友与发帖人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投诉和纠纷,请将事件的详细描述发至本版区的投诉曝光版块,以便网友自行甄别,经CA001确认的纠纷责任人将被禁言至少7天,情节严重者将被终身禁用甚至限制ip;  

7、001论坛管理其他规范请查看[2008版CA001论坛管理规则]。帮助咨询热线:13609755095

 

 

补充内容:

一、优先购买权
    买家按照本论坛跟帖的顺序排序优先购买权。

二、购买权的保留与取消
1、凡跟帖确定买家不得无故取消交易(放甲方鸽子),如取消交易须跟帖详细说明原因。购买权由后续跟帖买家获得。以此类推。
2、卖家不得在与跟帖获得购买权的买家未进行沟通时,通过电话、论坛短信等方式确定另外买家。一经举报、发现将受到扣交易币处理。
3、卖家在与买家确认交易之后,必须跟帖告知货物已卖给哪一位买家。
5、买家在确认交易后的24小时内没有及时汇款的,视为自动放弃购买权。
6、买家因故需要延长购买权的,必须在规定的24小时内征得卖家的同意。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征求卖家的意见或者卖家不同意延长购买权的,所获得的购买权自动取消并顺延。(如特殊原因须发帖详细说明,在征得卖家同意后,可放宽时间。具体时间由买卖双方达成一致后发帖确认。)

三、卖家在发出货物之后,有责任在24小时之内将货单号告知买家。并上传发货单据照片。

四、买家在收到货物之时应该对货物进行检查并回贴确认。并上传收货照片以便确认。
    交易顺利完成,双方共同发帖确定后。将给予买卖双方加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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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心+决心=万能

回复 1# 小冯 的帖子

支持冯总的思路!顶~~~~~~~~~~~`~ :lol
支持总坛主的工作。。。。。。。。
支持,绝对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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